海鹏特种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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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位卡友因为车载北斗导航线掉了,被罚了5000元。
还有一位卡友发帖称自己在河北沧州市也被罚了5000块钱,原因是交警查到他的车载北斗导航行驶轨迹异常。
照理说,这两位卡友并不是刻意屏蔽北斗/gps导航,这么一点小小的失误,甚至轨迹异常都称不上是自己的失误,交警这样的处罚合理吗?
其实,对于货车车载北斗/gps的处罚,早就有相关规定。
01
一个小动作 面临2000至5000元处罚
2020年3月份,重庆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进行货车检查工作时,发现一辆川籍危化品车辆无行驶轨迹。对其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检查后,发现该车gps插头并未插入机器内,疑似司机人为拔出了插头。
图文无关
起初司机不肯承认是故意拔出插头,***在执法人员不断追问下不得不承认是故意拔掉的。目的就是屏蔽车辆gps卫星定位装置系统,而这样的小动作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。
根据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,如恶意人为干扰、屏蔽、破坏卫星定位装载,或是伪造、篡改、删除车辆监控动态数据的,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
也就是说,驾驶员自行拔掉北斗装置,被交警查到是可以罚款2000到5000元的。至于线掉了是不是故意人为,由交警判断。如果交警判定你是故意屏蔽北斗定位的,将会下达处罚决定书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。
02
拒不改正 ***面临8000元处罚
另外,经查询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》的相关条例得知,其中对gps车载终端的使用、维护以及处罚标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。
其中,第二十八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、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,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。
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,道路运输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,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。拒不改正的,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。
该条例主要针对的是一些运输企业,由企业统一、有组织的对车载定位装置进行人为干扰,将面临严重处罚,***可罚8000元。
03
查行车记录仪也会查疲劳驾驶
另外目前交警在查行车记录仪的过程中,也会对疲劳驾驶进行处罚,一般发现疲劳驾驶超4小时都是罚200元扣6分。
图文无关
近期,多地都在严查疲劳驾驶。在湖南,货车司机成大哥就被交警查到疲劳驾驶超过了3分钟,最终被扣6分罚200元。
图:成大哥的罚单
***也呼吁有关部门,提高货车车载北斗的实用性和执法的人性化。比如货车禁行区域上报北斗货车导航系统同步提醒司机,服务区拥堵适当延长4小时疲劳驾驶的时间限制等等。
安装车载北斗应该是为广大货车司机服务的,应该为道路运输行业提供更多的便利,而不要成为限制司机们的枷锁。
虽然现在北斗存在一些问题,给卡友带来诸多不便,但是为了行车安全,还是要杜绝疲劳驾驶。开车前注意检查北斗系统能否正常工作,以免被罚。